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非法经营罪由谁管辖

非法经营罪由谁管辖

发布时间:2023-01-15 00:21:33

非法经营罪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管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非法经营罪由谁管辖

非法经营罪归公安机关什么部门管

1、 非法经营罪 ,属于公诉案件,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立案侦查。行政机关在查处相关的案件时,发现违法行为的,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 犯罪嫌疑人 的刑事责任。

2、如果公安机关直接查处的非法经营案件,不达刑事追究标准的,则应移送相关行政机关,追究行政责任。

非法经营罪的管辖如何确定

非法经营罪的管辖是确定没有正常许可证的,都属于非法经营。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管辖权属于哪些部门

由于非法经营罪不属于自诉案件,根据属地原则,管辖权应由犯罪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非法经营罪由谁管辖

非法经营是工商管还是公安管?

根据你的提问,建议你先明确”工商局立案“和”公安立案“的区别,两个机关都有”立案“的说法,但工商局的立案是针对非法经营行为而言的,公安的立案是针对刑事犯罪而言的。我国规定具有刑事立案权限的只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监狱、海警局五个,”非法经营“行为对行政刑事都可能构成违反。

法律分析

非法经营行为首先一般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一般是触犯了相关从业领域的管理性行政法规,这部分行政违法行为将会面临工商局的监管,受到相应的处罚,从这个意义上,首先是工商局进行管理。

对上述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以至于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才有”非法经营罪“适用的空间,注意”罪“和”行为“的区别,对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适用,应当根据相关行为是否具有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前三项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进行判断。判断违反行政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当考虑该经营行为是否属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于虽然违反行政管理有关规定,但尚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不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第三百零八条 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中国海警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对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非法经营罪管辖

非法经营罪 管辖 范围有哪些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非法经营罪由谁管辖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 非法经营 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 行政处罚 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非法经营罪由谁立案调查

非法经营罪,属于公诉案件,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立案侦查。

行政机关在查处相关的案件时,发现违法行为的,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公安机关直接查处的非法经营案件,不达刑事追究标准的,则应移送相关行政机关,追究行政责任。

温馨提示:
本文【非法经营罪由谁管辖】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