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如下: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