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无效婚姻补可以补救。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无效婚姻属于绝对无效的婚姻,永远无法补救。这也是唯一一种无法补救的无效婚姻,因为双方的血缘关系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者条件的变更而改变。因此,双方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婚姻绝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