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拒绝亲子关系鉴定的。
1、进行亲子鉴定需要双方同意。
2、向人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的,需要提供必要证据。另一方就没有证据且拒绝的,人民法院会认定为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