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房地产权证书。
(三)房产信息单。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
(五)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