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9-09 11:02:46

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是:

一级医疗事故:他人过失行为直接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但不包括一些患者自身患病严重或疾病晚期导致的死亡的情况,这些是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

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二级医疗事故:他人过失行为直接造成患者中度残废、身体各个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包括严重智力障碍、双目失明、永久性造瘘主要器脏受损,长期药物或器械维持等情况;

三级医疗事故:他人行为造成患者轻度残疾、身体各个器官组织受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他人行为只造成一点患者明显人身损害,各个方面都没有很大问题的;

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温馨提示:
本文【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