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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期如何计算待遇

发布时间:2023-04-15 19:01:12

职工医疗期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计算待遇;可以低于正常工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享受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职工医疗期如何计算待遇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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