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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执行期满又犯新罪的,如何立案侦查

发布时间:2023-09-09 08:19:50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执行期满又犯新罪的,新罪的就要另外进行立案侦查判决。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执行期满又犯新罪的,如何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执行期满又犯新罪的,如何立案侦查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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