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证券投资基金红利不纳税,根据财税部《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