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1、贷款担保。
2、票据承兑担保。
3、贸易融资担保。
4、项目融资担保。
5、信用证担保。
6、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