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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与房屋典当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9-09 08:25:36

房屋抵押与房屋典当的区别有:

1、当事人双方设立房屋抵押和设立房屋典当关系的目的不同。

房屋抵押与房屋典当的区别

2、设定房屋抵押和房屋典当关系后的法律后果不同。

3、对房屋抵押和房屋典当两种关系中的房屋处置期限的法律要求也不一样。

4、对抵押关系中的抵押人和房屋关系中的承典人的法律要求不同。

房屋抵押与房屋典当的区别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担保法》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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