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护好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留好证据,进行公力救济。
首先,当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一定要采取合法合理的途径,通过公力救济解决,切不可冒险行事,置身自己于危墙之下,由被害人转变成违法犯罪的行为人。
其次,保留好与侵权人之间可以证明侵权关系,与纠纷密切相关的证据。协商解决是当事人之间解决纠纷最快速,最友善的方式。
再次,发生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立案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