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如果未约定借款利息,出借人则无权向法院请求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因此,民间借贷出借人如果需要约定利息,则最好在借款凭证中明确约定借期利率、利息起算时间、借款期限、利息支付时间等。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