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商标转让,就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行为。一些企业在商标被核准注册后便置之不理,商标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一些想要注册商标的企业,却因不愿耗费精力准备申报材料,或不愿花费将近一年的时间等待审批,始终与商标无缘。通过宣传商标转让相关法规和流程,商标转让既促进了企业品牌创建,又帮助企业盘活了资产。商标转让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一、 注册商标 转让手续办理方法 1、转让注册商标的, 商标注册 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 商标 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 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 代理 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二、自然人办理 商标注册申请 注意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 》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 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 合伙人 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 合伙协议 。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 承包合同 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5)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 经营范围 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6)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7)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注册商标需要转让的手续为:
1、需要核实转让方的有关商标的详细信息
一般双发只有签订了转让合同才可以完成商标的转让,受让方应该在签订合同之前咨询查询该商标是否存在问题,一般可以去中国商标网进行查看。
2.转、受双方签订商标转让的合同
在商标正式转让之前,商标受让人和转让人需要共同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合同中应该注明转让商标的详细信息及转让商标的相关费用,及转让合同的生效日期,并需要双方签字且盖章。
3.有关商标转让材料的提交
转受双方在完成转让合同之后,受让人和转让人必须要向商标局提交申请转让商标信息以及证明文件、转让申请书、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代商标局的审核
商标局一般会在收到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申请之后的6到8月内,对双方下发核准商标转让的证明,一般证明标明的时间就是商标转让生效时间。
办理商标转让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受让方商标代理委托书;
3.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公司需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个人需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商标公证书(以防商标局下补正)
6.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7、公司转公司: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8、公司转个人: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9、个人商标转让给个人:
(1)转让人:身份证;签字;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1、转让或受让方是公民的应提交《 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
3、转让或受让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的主题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介绍信;
4、转让或受让方是 股份制企业 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 商标使用权 的 股东会决议 原件;
5、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委托他人办理 的,提供有效的《 授权委托书 》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注:注册商标不得 超过有效期 限。共有的商标专有权应有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已经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受让烟草制品、药品等的注册商标时,必须提供相应的生产主管机关的证明。转让协议中应有转让等相关费用的约定。公证员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当事人补充提交其他证件材料。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让方和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需要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
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4.转让申请核准后,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商标如何转让,在哪里转让?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对容易造成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注册商标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照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采取以下几种形式:合同转让、连续转让、因行政命令而转让。
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
2.因企业兼并、合并、重组而转让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
3.根据法院判决转让商标专用权的,还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要转让手头的近似商标。商标转让或过户,应填写《转让申请书/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让与。
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发放转让证书。
商标转让需要哪些文件?
A.申请转让/申请注册商标;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C.提交受让方出具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在受理大厅直接提交受让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申请转让的,还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本。
综上所述,商标转让是商标所有人所拥有的权利。一般在转让的时候,需要到当地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这样才能保证这个商标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对方才能享受到这个商标带来的利益。
商标转让需要的资料有:
1、《转让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
3、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是法人的应提供执照)。
4、该注册商标证书。
5、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书(视商标局要求)。
6、请代理公司操作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