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纠纷如下:
1、借款未出具借条纠纷。
2、还款未收回、销毁借条(借据)纠纷。
3、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的防范:
一、要知根知底。
二、要保留证据。
三、要有担保人。
四、要注意诉讼时效。
五、要规范借款手续。
《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