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在取得了出租人同意的或者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擅自转租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承租人转租出房屋的,为合法转租。所以在有效的租赁期内取得出租人同意后转租的,即为合法的转租。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