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安置政策确定,不能一概而论。一般而言,不能享受拆迁补偿。
未出生的胎儿在法律上还不算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因此,他也就不享受相应的权利,不承担相应的义务。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胎儿是不能享受分配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房面积、拆迁人头费补偿的权利的。一些地方在实际拆迁活动中,会计算一个孩子的安置名额,这个就要结合当地的补偿安置政策来具体分析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