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其他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虚假出资,还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予以赔偿。
(3)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