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开发商一房两卖谁优先

开发商一房两卖谁优先

发布时间:2023-09-09 08:37:00

遵循下列原则处理:

开发商一房两卖谁优先

1.有一方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买受人享有优先过户权。

2.各买受人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备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3.各买受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则谁占有该商品房谁就可以优先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本文【开发商一房两卖谁优先】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