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在未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则办理房产证时可能房产证上的名字并非购买人。
(2)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是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
即使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也不受法律保护,原回迁户也可以收回自己的房产。所以,未取得房产证的回迁房的交易行为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
《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