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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执行阶段能否转租

发布时间:2023-09-09 11:26:25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房屋在执行阶段能否转租

房屋在执行阶段经出租人明示同意或推定同意能转租。实施的转租行为经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可以将租赁使用的房屋依法出租给第三人,转租时承租人应当告知次承租人房屋处于执行阶段的事实。

如该房屋已经登记了权利异常状态,在此情况下的租赁行为不能对抗执行行为,随时可能因强制执行而丧失租赁使用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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