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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有线电视等附属设施是否可因该房买卖一并转让

发布时间:2023-09-09 08:38:00

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等应属于房屋的附属设施,在购买者与出卖人未作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其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已通过附随的方式一并转让。所以出房产证外,你对于有限电视、管道煤气等也自然享有所有权,而且原房主有义务协助你们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否则,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其履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房屋有线电视等附属设施是否可因该房买卖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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