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时是要审查借款用途的,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债权都受法律保护的,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写清借款的用途。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