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房子不属于违法建筑被强拆的,当事人可以保存遭强拆的证据,并向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