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您可以要求与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赔偿损失。另外,承租人可以向第三人也就是次承租人追偿。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