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
1、双方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基本情况;
3、价款及支付方式;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的方式;
7、签订时间等等。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31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596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