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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形式

发布时间:2023-09-09 11:32:12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

1. 保证:

担保的形式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 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 质押:

担保的形式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 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5. 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担保的形式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二条: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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