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房产继承权的起始时间是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之日起开始。
《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