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