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
2、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3、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书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