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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的授信条件

发布时间:2023-09-09 11:33:12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

动产质押的授信条件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

(三)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四)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主要股东和经营者无不良记录;

(六)在银行开立基本结算户或一般结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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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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