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影响。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规定的抵押期限对抵押权的效力不发生影响。
根据《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3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主债权消灭。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