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