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一般应同时附加保证金,保证金按照担保额的10%收取,风险较低的企业项目保证金最低可按5%收取,特殊项目保证金最高可上浮至30%,具体数额在与被担保企业协商后确定。
《担保法》第四条规定,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