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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后能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吗

发布时间:2023-09-09 11:35:10

医疗事故鉴定后能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医疗事故鉴定后能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吗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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