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所以说,房屋如果已经抵押的,该房产也是可以进行买卖转让的;但是,抵押人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另外,如果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物权法》第191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