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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要不要质证

发布时间:2023-09-09 11:46:37

行政诉讼案件要质证。当事人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其依法收集的、能证明其主张的证据,并互相进行质证。证据只有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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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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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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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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