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有义务提交借条作为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将以此为定案的依据。如果借条丢了,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事实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无其他材料可以印证欠款这一事实,将会承担败诉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