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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属不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

发布时间:2023-09-09 11:38:12

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

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属不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

1、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

2、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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