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个人股权质押借款合同内容都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