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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登记范围

发布时间:2023-09-09 11:44:53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

动产抵押登记范围

动产抵押的范围内容如下:

(一)动产抵押范围包括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

(二)动产抵押范围包括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

动产抵押登记范围

(三)动产抵押范围包括企业之产品、材料等动产。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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