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规定有:
1.自愿协商;
2.申请调解;
3.提起诉讼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