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最高额抵押合同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按担保的期限执行,没约定期限或者约定期限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担保法》第五十九条,本法所称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