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投诉没有期限。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可以随时去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