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如果你认可房屋中介推荐的房源并与卖房人达成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中介可以要求你支付报酬;否则,房屋中介无权向你索要报酬。
因此,在房屋中介不能通过媒介服务满足你需求的情况下,私扣押金的行为不合法,就应当予以返还押金。
根据《合同法》第427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964条: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