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协议并不是居间合同,但却仍可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看房协议书和居间合同分别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它们订立的内容和要求完全不同,履行义务也大不一样。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