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效力终止的条件,主要包括了以下情形:
1.合同的主要债务已经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履行,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清偿;
2.合同已经被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中一方当事人合法解除;
3.一方当事人行使法定的抵消权,使合同的债务相互抵销;
4.因为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了债务人的债务,不需要追问债权人的动机;
6.债权与债务同归于同一个人;
7.其他约定或者法定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况。根据合同法,合同效力终止主要是指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这时候双方当事人就会退出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