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谅解也不能撤销行政拘留。在处罚之前,如果受害人表示谅解违法行为人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已经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的,则即使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也不能撤销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