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保人假期在户籍地医疗机构住院的,目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销。
一是拨打电话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出院时在就诊医院的医保办窗口直接结算。
办理了异地联网结算后,医保的三大目录按照就医地的标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和起付标准按照济南市大学生医保的规定执行报销。
二是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可持住院发票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身份证复印件、异地住院情况说明;
(学校盖章),报到本校医保经办部门,由学校医保经办部门统一报送市医保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大厅居民医保窗口)进行现金报销。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比例和起付标准按照济南市大学生医保的规定执行报销。
《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合规医疗费用,可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不能实现异地联网结算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就医结束后凭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等材料;
(以下统称现金报销必备材料)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如出现多所医疗机构的医疗费单据,应附有相应转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