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支出的房租或者物业费,且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2000元。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依照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提取低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支出的房租或者物业费,且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2000元。